病证名。指怀孕未足一月而流产者,其时胚胎尚未成形,人多不知有胎,故名暗产。
古人认为多由郁怒不舒、房室不节所致(见《景岳全书》卷三十九)。
李樾《达生撮要》:“种子须防暗产。初交之后,最宜将息。弗复交接,以扰其子宫,盗泄母阴,夺养胎之气。盖浮火一动,则摇撼肾脉,胞门亦由之而不闭,胎始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