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窘迫的处理
发布时间:2020-4-24 9:50:52
胎儿窘迫的处理是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要求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急性胎儿窘迫
1)终止妊娠指征
①胎心率低于120次∕分或高于160次∕分,伴有羊水Ⅱ、Ⅲ度感染;②羊水Ⅲ度污染,B超显示羊水池<2cm;③持续胎心率缓慢达100次∕分以下;④胎心监护反复出现晚期减速或出现重度可变减速,胎心率60次∕分以下持续60秒以上⑤胎心图基线变异消失伴晚期减速;⑥胎儿头皮血PH<7.20者。
2)宫口开全,胎先露已达坐骨棘平面以下3cm者,吸氧同时尽快助产经阴道娩出胎儿。
3)宫口尚未开全,胎儿窘迫不严重,吸氧(面罩供氧),同时嘱产妇左侧卧位,观察10分钟,若胎心率变为正常,继续观察是否能转为正常。病情紧迫或经上述处理无效,应立即剖宫产。
(2)慢性胎儿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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