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依据
发布时间:2020-4-24 9:54:59
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内容繁多,让很多考生有些不知道如何去复习,抓不住重点,下面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1.病史:有糖尿病家族史、患病史、有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巨大胎儿、畸形儿、新生儿死亡等分娩史。
2.临床表现:妊娠期有多饮、多尿、多食或反复发作的外阴、阴道念珠菌感染,伴有羊水过多或胎儿较大者。
3.实验室检查
(1)糖筛查:妊娠24~28周进行,若服50g葡萄糖1小时后血糖≥7.8mmol/L(140mg/d1)者,应进一步行口服糖耐量试验。
(2)口服糖耐量试验:禁食12小时后,口服75g葡萄糖。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测空腹血糖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3小时的血糖,正常值分别为5.8mmol/L、…10.5mmol/L、9.2mmol/L、8.1mmol/L。(即105mg/dl、190 mg/dl、165 mg/dl、145 mg/dl);其中任何两项超过正常值为异常。
注:目前大多数医院参考的新标准为:空腹、口服75g葡萄糖后l小时和2小时血糖分别为5.1mmol/L、10.0mmol/L和8.5mmol/L,超过一点以上异常即可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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