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生长受限的处理治疗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2020-4-24 10:04:15
(3)临产及分娩期:FGR 一般存在胎盘功能不全,引产或临产后整个产程均应加强胎儿监护,如发现胎儿窘迫应放松剖宫产指征。
(4)孕36 周前终止妊娠者,为促使胎儿肺表面活性物质产生,可用地塞米松5mg 肌注,每8 小时1 次或10mg 肌注,2 次/d,共2 天。
3.新生儿处理
FGR 儿存在缺氧,容易发生胎粪吸入,故应有熟练的新生儿科医生在场处理新生儿,清理声带下的呼吸道,吸出胎粪,并做好新生儿复苏抢救。及早喂养糖水以防止血糖过低,并注意血钙过低,防止感染及纠正红细胞增多症等并发症。
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小于孕32 周开始治疗效果好,孕36 周后治疗效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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