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中医的参政之途
1936年8月3日,国民大会代表选举事务所作出解释:原表所称‘医药师’一语,中西医药师自应均包括在内……中西医药师,自应混合选举,不必再行分配名额。解释一出,中医界为之欢腾。结果,1937年选出的医药界国大代表为中医4人,西医3人,药业1人。嗣因抗日战争爆发,国民大会未能如期召开。
中医国大代表的活动
1946年,国民政府召开所谓国民大会,出席大会的中医人士除了原来当选的4人外,还有以社会贤达身份参加的全国中医师联合公会会长郑曼青等。郑曼青等在国民大会上提出议案,要求将中医药事业的字样加入宪法草案第162条国家奖励、补助私人经营之后,中医代表丁仲英也为之大声疾呼,认为中国人不提倡中医药,是侮辱中国人,引起全场同情。但该组召集人是一向反对中医的学者傅斯年,侃侃而谈在宪法中,不加扶植中医字样之理由,导致中医界的提议被否决。
1946年制宪国大草草结束后,1947年又开始选举行宪国民大会代表,中西医师代表名额均获增加一倍,各为8人。此届当选中医国大代表有陈存仁、赖少魂、丁济万等。1948年大会召开时,中医代表们提出了发扬我国固有医药以保民族健康并塞漏卮而固国本案,要求改变中医由西医为主导的卫生部管理的状况,改在行政院下设立中医药委员会以管理全国中医药行政事宜,并要求教育部开展中医教育,各省市开设中医医院、中药厂等。会议对此讨论激烈,后来交由行政院审议,结果竟被推翻。
另一个激烈争论的场面在讨论西医胡定安等提出的修订《医师法》提案时出现。此《医师法》修订案将中医排除在外。胡定安说:西医均系正式学校出身,资历甚深,不能与中医并列。会场中焦易堂、陈存仁、胡定安、徐梓南等起立发言,中医主张保留,西医主张通过。双方争执不下,彼此以拳击桌,大声吆喝,最后送请政府参考。而到了讨论中医代表们提出的发扬我国固有医药以保民族健康并塞漏卮而固国本案时,争执又起,赖少魂、柳赠春、陈存仁、胡定安等激烈发言,会场秩序大乱,直到下午,通过送请政府办理。但这些决议案并无约束力,中医的提案后来交由行政院审议时,基本上全部被否决了。
实际上,南京政府两次国民大会都没有什么实质成果,许多议案到了具体政府部门手里就没有下文了。但中医在国民大会中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引起社会更广泛的关注,仍然有其积极意义。
多渠道争取中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