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眩晕每天使用量应与上同样,但应在控制病症后立即断药,第一次治疗过程一般低于2月。假如医治漫性眩晕症1月或突发眩晕症2月后病症末见一切改进则应视作病人对本产品无反映,应断药。
友情提示:得病的情况下最好是多留意自身的健康状况,不必忽略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