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某些需要长期性医治的病人,应定期肝功检查和血象,产生肝功能危害时要停止使用。
8.有眩晕史或别的神经中枢病症史的病人在服食期内,应严禁开车或控制设备。
9.应留意与锂中药制剂、地高辛中药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血糖药和氨甲喋呤等相互配合应用的使用量及副作用。
10.休重较低的病人应减少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