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医治:长期性服药应依据功效调节使用量,并保持最少合理医治使用量。
少年儿童群体的使用量(少年儿童和青少年儿童):
强迫症 - 在少年儿童中(6-12岁),本产品起止使用量应是25 mg,每天一次;在青少年儿童中(13-17岁),本产品起止使用量应是50 mg,每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