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发热患者不适合服食。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疾病情况严重应在医生具体指导下服食。
少年儿童、孕妇、哺乳期间应在医生具体指导下服食。
吃药4周病症无减轻,应到医院就医。
对本产品过敏症状禁止使用,过敏性体质者谨慎使用。
本产品特性产生改变时严禁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