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药仅为用药治疗药,如运用7日病症无明显改善,应该马上就诊。
2.吃药期内不可安全驾驶机、车、船、从业登高作业、机械设备工作及实际操作仪器仪表。
3.孕妇及哺乳期间应在医生具体指导下应用。
4.青光眼及心力衰竭病人谨慎使用。
5.本产品无化痰功效,咳嗽痰多病人请在医生具体指导下应用。
6.对本产品过敏症状禁止使用,过敏性体质者谨慎使用。
7.本产品特性产生改变时严禁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