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断与处理
发布时间:2020-4-24 10:07:36
(2)妊娠期:
①不宜妊娠的处理——12周前终止妊娠、避孕;
②妊娠超过12周、继续妊娠的处理原则——加强检查、提前入院、预防心衰、心衰治疗。
防治诱因:呼吸道感染、贫血(20周后预防性使用铁剂);
心衰处理:地高辛(不用于预防心衰、少、快、停);
妊娠期发生心力衰竭,原则是待心力衰竭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3)分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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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G:针灸的得气疾病的自我恢复脑动脉盗血综合征气单胞菌肺炎过敏源面部吸脂直肠息肉先天性肌性斜颈碘缺乏小儿视网膜母细胞瘤血吸虫肠病易经与中医妊娠合并红细胞增多症微笑蜂螫伤鳞状细胞癌桂枝附子汤鼻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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