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原则具体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1-4-18 11:09:20
(5)适时终止妊娠:一般抽搐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对于早发型子痫前期治疗效果较好者,可适当延长孕周,但须严密监护孕妇和胎儿。
10、产后处理(产后6周内)
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产后应继续使用硫酸镁24~48小时预防产后子痫。子痫前期患者产后3~6日是产褥期血压高峰期,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仍可能反复出现甚至加剧,因此这期间仍应每日监测血压及尿蛋白。如血压≥160/110mmHg应继续给予降压治疗。哺乳期可继续应用产前使用的降压药物,禁用ACEI和ARB类(卡托普利、依那普利除外)。注意监测及记录产后出血量,患者应在重要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后方可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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