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脾胃虚寒者或伴随别的比较严重的慢性疾病,或在医治期内又身患别的病症,应到医院就医,在医生具体指导下吃药。
2.依照使用方法使用量服食,孕妇服食,应向医生咨询。
3.长期服用应向医生咨询。
4.吃药后病症无改进,应到医院就医。
5.对本产品过敏症状禁止使用,过敏性体质者谨慎使用。
6.药物特性产生改变时严禁服食。
7.请将此药物放到少年儿童不可以触碰的地区。